劳动合同法紧急联系人填错?
2021-10-02

可以和单位协商重新填写

在劳动合同中紧急联系人可以被约定为将处理紧急事务的权限委托给紧急联系人处理。有些劳动合同中会约定:“劳动者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疾病、发生意外事故、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况时,委托紧急状态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作为劳动者的受托人,该受托人享有全权代理处理本合同项下所涉一切问题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谈判、和解、代为收付有关款项及代为收发有关文书等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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