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起诉分割可以单独买卖吗?
2021-08-27
怅掂《个动广豆记音行余例》弟干四余的规定可知,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因此,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是可以自己单方申请不动产变更登记的。在此提醒的是,依照《物权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但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也就是说,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一生效,不需办理房屋登记就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但是该房屋享有的物权并不完整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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