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把我的宅基地档案丢失了,我手上有宅基地证的正本,他们不认账我怎么办?可以到哪个部门证明?
2019-10-28
宅基地证丢失后,是可以申请补发的。不过,现在实行“房地一体”,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补办的话,找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就行。
程序大致是这样的:向国土资源部门(乡镇国土所或县级国土局)报失;在国土资源部门规定的媒体上声明证书灭失(一般是当地的纸媒上;
现在为了方便群众,有些地方也允许在国土资源部门官方网站作声明);提交补办的申请书、媒体上的声明原件、原权属证明资料(宅基地证档
案,一般情况下是放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档案室的,不必去档案局,查询时,拿身份证或户口本即可);填写登记申请书、登记审批表,实地勘测;
经审核,属补发之列的,国土资源部门作出补发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予以补发;领导审批、签字、盖章;补发的证书注明“补发”字样(再强调下:现在颁发的不再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而是不动产权证),填写登记卡、归户卡。
应该说,只要您原来办过宅基地证,补办的程序还是比较简单的,而且只要经过一定的程序,都会补发。没有宅基地证可以确权。
只要合法就可以确权。您既然办过宅基地证,应该是合法的。确权的目的就是给大家登记发证,把宅基地和房屋的权属关系用证书明确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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