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如何确定供应商?
2021-09-26

根据《政府采购法》所谓单一来源就象三十一条所述“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所以指定的是供应商,而不是品牌。审批单一来源时,受理的理由也只能是该货物或服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品牌不能成为理由,同时必须明示是哪一家供应商。

因为有些情况下,唯一品牌不能等同于唯一供应商,

而单一来源,采购法第31条,重点是供应商。其实整个采购法就是怎么来确定供应商的法。不过单一来源有一个特例可以指定品牌,就是31条第3款所述“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当然前提是其他品牌无法和原采购品牌配套兼容。

大家都在看
本站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