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自濮阳市召开的关于市城区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濮阳市从12月4日起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限行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至12月31日,限行时段为每日8:00至20:00(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限行区域为市城区晋豫鲁铁路以北、濮范高速以南、濮瑞路以东、新东路以西的城市道路(不包含以上道路)。
限行时间内,增加公交班次,市城区内公交车免费;限行结束后,公交车恢复收费。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按车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尾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在限行区域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即尾号为1、3、5、7、9的在单日上路行驶,尾号为2、4、6、8、0的在双日上路行驶。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和外埠号牌车辆,在限行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同时遵守此限行规定。
违反限行规定进入限行区域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
为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尽可能减少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校车、单位通勤车、残疾人专用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押款、保险勘查、新闻采访、采供血、医疗废物转运、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单双号限行期间,暂停施行2020年11月22日发布的《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恢复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