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院的岗位类别
医院岗位类别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 管理岗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2) 专业技术岗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和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以医、药、护、技等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设置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3) 工勤技能岗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为特殊工种、通用工种和普通工种;
鼓励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2、 医院岗位等级
(1) 管理岗位等级
医院管理岗位最高等级为三级职员岗位,共8个等级,分别为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
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士级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5个等级,分别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技术工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3、 医院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对应的岗位等级
(1) 正高级
正高级技术岗位名称为特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一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三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
(2) 副高级
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三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3) 中级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三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4) 初级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医(药、护、技)师岗位和医(药、护、技)师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对应等级参照相关行业指导意见和标准执行,原则上沿用现专业技术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