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交付的三个层次?
2021-04-14

1、可交付成果的定义: 在某一过程、阶段或项目完成时,必须产出的任何独特并可验证的产品、成果或服务。经常 取其狭义的用法,特指外部可交付成果,即必须经项目发起人或客户批准的可交付成果。

2、可交付成果的三个形态: (1)规划的可交付成果: 制订项目管理计划后规划的结果,通常是一个项目规划后的一个目标。 (2)可验证的可交付成果: 指导与管理项目执行的输出,简称可交付成果,通常在过程、阶段或者项目结束时产生可交 付成果。 (3)确认的可交付成果: 是指已经完成并经实施质量控制过程检验合格的可交付成果。主要是检查可交付成果的技术 正确性,即验收可交付成果的质量够不够。 (4)验收的可交付成果: 是指确认的可交付成果经核实范围验收后的可交付成果。对可交付成果的验收,主要由客户 或发起人(验收的主体)进行,验收对象为可交付成果的可接受性,即验收可交付成果是不 是客户或发起人所要求的可交付成果。 (4)移交的可交付成果: 结束项目或阶段的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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