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1年驻村第一书记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1.2021年驻村第一书记选派范围:
(1)对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脱贫村作为重点,加大选派力度。
(2)对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轻的村,可从实际出发适当缩减选派人数。
(3)各地要选择一批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选派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对党组织软弱涣散村,按照常态化、长效化整顿建设要求,继续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
(5)对其他类型村,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作出选派安排。
2.2021年驻村第一书记选派条件:
(1)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人选的基本条件是: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工作能力强,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
工作队员应优先选派中共党员。
(2)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主要从省市县机关优秀干部、年轻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优秀人员和以往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干部中选派,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人民团体、中管金融企业、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高等学校,有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结对任务的,每个单位至少选派1名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
(3)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按照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人选,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会同农办、农业农村部门及乡村振兴部门进行备案,派出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及组织部门、农办、农业农村部门及乡村振兴部门,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充分考虑年龄、专业、经历等因素,确保选优派强。
县级党委和政府要根据不同类型村的需要,对人选进行科学搭配、优化组合,发挥选派力量的最大效能。
3.2021年驻村第一书记主要职责:
(1)建强村党组织
重点围绕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推动村干部、党员深入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推动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促进担当作为,帮助培育后备力量,发展年轻党员,吸引各类人才;推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
(2)推进强村富民
重点围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常态化监测和精准帮扶;推动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农村改革、乡村建设行动等重大任务落地见效,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3)提升治理水平
重点围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乡村善治水平,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村党组织对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形成治理合力;
推动规范村务运行,完善村民自治、村级议事决策、民主管理监督、民主协商等制度机制;推动化解各类矛盾问题,实行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4)为民办事服务
重点围绕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经常联系走访群众,参与便民利民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推动加强对困难人群的关爱服务,经常嘘寒问暖,协调做好帮扶工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以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驻村第一书记要驻村几年
考核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任期一般不少于2年,到期轮换、压茬交接。同步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村,队长由第一书记兼任,队员一般不少于2人,任务重的可适当增加人数。
驻村期间,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村,不占村干部职数,一般不参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
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农办、农业农村部门及乡村振兴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日常管理,严格落实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
派出单位加强跟踪管理,每半年听取1次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汇报。
驻村工作半年以上的,由所在县党委组织部门、农办、农业农村部门及乡村振兴部门会同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年度考核,以适当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意见,考核结果反馈派出单位;
期满考核由派出单位会同所在县党委组织部门、农办、农业农村部门及乡村振兴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考核过程中深入听取村干部、党员、群众意见,全面了解现实表现情况。
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
三年驻村有什么待遇?
待遇一: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
驻村期间,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村,不占村干部职数,一般不参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
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农办、农业农村部门及乡村振兴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日常管理,严格落实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
派出单位加强跟踪管理,每半年听取1次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汇报。
待遇二:评优提拔
驻村工作半年以上的,由所在县党委组织部门、农办、农业农村部门及乡村振兴部门会同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年度考核,以适当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意见,考核结果反馈派出单位;
期满考核由派出单位会同所在县党委组织部门、农办、农业农村部门及乡村振兴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考核过程中深入听取村干部、党员、群众意见,全面了解现实表现情况。
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
待遇三、生活补贴
驻村干部除了有工资、评优提拔外,每天还可获得生活补贴,比如西藏地区,从2021年1月1日起,二类区驻村工作队队员生活补贴70元/人·天;
三类区驻村工作队队员生活补贴90元/人·天;四类区5000米以下驻村工作队队员生活补贴110元/人·天;四类区5000米以上(含5000米)驻村工作队队员生活补贴120元/人·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