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派出所领取、填写《特种行业审批表》、《行业经营负责人资格审批表》、《从业人员登记本》、消防意见书,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守法保证书,先由派出所审批后在分局治安大队特行中队办理特种行业安全许可证。
特种行业安全许可证:
1、旅店业安全许可证:
在当地派出所领取、填写《特种行业审批表》、《行业经营负责人资格审批表》、《从业人员登记本》、消防意见书,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守法保证书,先由派出所审批后在分局治安大队特行中队办理特种行业安全许可证。
2、典当业、刻字业、拍卖业安全许可证:
在当地派出所领取、填写《特种行业审批表》、《行业经营负责人资格审批表》、《从业人员登记本》、由当地派出所审批、分局审批报市局,在市局治安支队特行大队办理特种行业安全许可证。
3、娱乐场所和其它特种行业:
在营业的15天内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备案手续:填写《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备案表》(在派出所领取)后到分局备案。
注:特种行业安全许可证每年换发一次,只需填写《特种行业审批表》、《行业经营负责人资格审批表》、《从业人员登记本》三种表格,由派出所审验合格报分局办证。
《特种行业安全许可证》,收费20元。
扩展资料
特种行业,是指在工商服务业中,因经营业务的内容和性质而易于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由国家或地方法规规定交由公安机关实行治安行政管理的行业。
主要包括
(1)旅店业;
(2)刻字印铸业;
(3)旧货收购信托业;
(4)修理业。上述行业很容易被犯罪分子用来作为隐身落脚的场所,或者借以变造伪造证件、印信以及销匿赃物,因而是治安行政管理和治安预防的重要对象。
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凡经营特种行业,都必须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向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申报领取治安管理登记证的,同时向所在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始能营业;
因故歇业、转业或变更登记事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稂的同时,应在公安机关备案;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