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职锻炼结束后履行的程序?
2021-03-30
通常,一般的挂职是挂职单位向其意向单位发通知,经其单位内部研究推荐后,挂职单位走内部的组织审批流程后,此人即可去挂职了。
然而,此次挂职不同,主要是挂地市检察院的副检察长,属于领导职务、且实职。有对应的组织程序,大约要经过这样的几步:第一步,挂职单位向意向单位发出通知,意向单位经过内部组织程序推荐拟挂职人员名单报挂职单位;
第二步,挂职单位经内部组织程序审定后报送与之对应的组织部门;第三步,组织部审定拟挂职干部及其领导职务;第四步,拟挂职领导干部按照当地的人大程序予以选举或决定或任命。
就以此次省检挂职来说,首先,省检政治部向我校法学院发出《关于选派优秀法学教师挂职事宜的商洽函》,经学院推荐、学校决定报我挂职后报送给省检政治部。
其次,省检政治部按照内部程序确定接收我作为拟挂职副检察长人选,并向我校组织部发正式公函,我校组织部也向省检发送正式的公函,确定拟挂职名单。
然后,省检政治部将拟挂职名单和拟挂职地方及职务报请省委组织部,按照党管干部原则,省委组织部审议决定,这算是走完党内的程序了。
最后一步,就是我要得到台州市人大常委会的任免,才能正式就任副检察长。
大约五月份,学校的程序走完了;六七月份的时候,省检的程序走完了;接着就是省委组织部的程序,因涉及一批十几人的挂职,加上省委组织部也在内部调整,直到9月6日,正式的批件才算下来,除了送省检之外,还抄送本人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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