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国家教委、共青团中央关于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高等学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意见
为了使高等学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形成制度,落实措施。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高等学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已逐步纳入教育计划,并日益受到社会各方面的重视。
实践证明,社会实践活动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加强教育的实践环节的有力措施,是推动青年学生走与实践相结合、与工农群众相结合道路的有效途径。
它对于帮助学生了解国情,增进与工农的感情,加强与社会的联系,接受思想、政治、实践能力等多方面的实际锻炼,增强改革开放意识,提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培养全面素质,尤其是思想政治素质,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要从长期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造就改革开放生力军的战略高度,把社会实践活动作为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二、依靠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宣传和教育工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作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高等学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尤其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大力支持。高等学校在假期只能组织一部分学生参加较集中的社会实践活动,多数学生要在回家度假期间就近就便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这都需要依靠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宣传和教育工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组织的作用,以保证社会实践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
省、地(市)、县(市)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社会实践活动的领导;根据全国统一要求,从本地实际和大学生思想出发,组织本地区高校重点社会实践活动和回家度假的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
接待有组织的大学生来本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要把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列入工作日程,领导同志应亲自过问。党委宣传部门和教育工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组织应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地区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和教育工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组织应本着有利于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有利于地方和企业发展的原则,通过充分协商,征得地方和企业同意后,报请所属党委和政府批准,确定一批县(市)和大、中型企业作为社会实践基地。
各大中城市及在校大学生人数较多的地(市)、县(市)党委和政府也应根据上述原则,确定一批区(县)、乡(镇)、村和企事业单位作为回家度假的大学生开展实践活动的基地。
各高等学校应努力按照“双向受益”的原则,发挥学校的专业、学科的优势,主动同地方、企事业单位建立相对稳定的关系,建立本校教学、科研、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活动基地。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应当有比较充实的教育内容,较强的领导班子,配备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较高的政治思想水平的工作人员。
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的主要任务是有计划地接待和安排有组织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地方党委和政府部门应加强协调,根据对学生进行教育的要求和各基地的接收能力,安排好活动计划。
高校组织学生到非本校建立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开展实践活动,应提前与基地所在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取得同意,安排好活动计划。
全国性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单位应事先与当地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三、切实把社会实践活动列入高等学校的教育计划各高等学校要把社会实践活动列入教育计划。对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有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不同年级学生提出不同的要求。
今后每个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累计不能少于四周;研究生、大专生不能少于两周;文科学生还可以多些。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应填写《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记录参加活动的时间、项目、成果等,并由接受单位填写意见。《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载入学生本人档
案。学校要考核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成绩,作为对学生进行考评,评定奖学金,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推荐研究生和毕业分配的依据之一。
各高等学校要加强对社会实践活动的领导。党委书记和校长要研究社会实践活动问题。要成立由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团委、教务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社会实践活动的规划和具体计划,及时研究、解决社会实践活动中的重要问题,开展好社会实践活动。
各高等学校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要作为评估高校工作的依据之一。
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作用。学校有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一般都应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同时进行必要的组织指导工作。
教师参加指导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同参与组织教学计划内的实习享受同等待遇,纳入教师晋升职务的考核内容。
四、多渠道解决社会实践活动经费社会实践活动经费应根据勤俭节约的原则,通过国家、地方、学校、接受单位和学生个人等多渠道解决。
各高等学校要把社会实践活动经费列入预算,保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必需的开支。回家度假学生参加当地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食宿一般自理;
地方组织活动所需经费要列入预算。要鼓励学校和地方、企事业单位根据“互惠互利,双向受益”的原则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学校为地方和企事业单位提供科技文化服务,开展非学历人才培训活动等,地方和企事业单位为学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便利。
同时,企业也要从全局出发,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并妥善安排社会实践活动。除少量具有独特教育作用的活动外,社会实践活动一般应就近就便安排。
五、精心指导社会实践活动要按照“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指导方针来组织社会实践活动,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
要结合活动对学生进行正确处理理论与实践、个人与人民群众关系的教育及阶级观点、劳动观点、群众观点和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的教育。
要根据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和学生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设计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和主题。要发挥革命纪念馆、革命历史纪念地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作用,激发学生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
要让学生多参观考察一些在坚持改革开放方面取得成效的地方和单位,增强他们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和信念。要重视引导青年学生了解中国农村,从而真正认识我国国情。
有条件的学校和专业,也可以把社会实践活动同学生的专业实习,同地方和企事业单位的“两个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发挥学生的专业特长,为社会作力所能及的贡献,使学生在参与实际工作的过程中,既受到具体深刻的思想教育,又增长才干。
社会实践活动的形式应当适合学生特点。几年来的经验证明,社会考察、科技文化服务、救灾防疫、劳动锻炼、挂职锻炼等形式都是深受学生欢迎的形式,应当根据情况加以提倡,并不断探索新的形式。
要逐步使社会实践活动规范化。每学年放暑假前各高校都要对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的教育,并提出要求,特别是要注意引导学生以自觉自愿和积极主动的态度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正确分清社会现象中的主流和支流。
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要认真选择好实践地点,周密制定方案,认真实施,防止形式主义。对于回家度假的学生,学校应主动与地方或有关的大中型企业取得联系,通报学校对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要求和回家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名单。
每年秋季开学初,学校应安排一定的时间,专门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表彰工作。中宣部、国家教委、团中央将定期对有影响的省级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特别是对关心和做好接受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地方党政部门进行表彰。
新闻单位应当加强对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除在假期进行较为集中的报道外,还应当经常宣传一些社会实践活动的典型经验和典型个人,刊登一些关于社会实践活动的理论文章,为社会实践活动创造更好的舆论环境。
以上意见,各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