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办案中心的工作内容有:
1、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的检查监督、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2、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取保候审等案件办理环节的审核;
3、民警的法制培训,为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和执法民警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
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第二条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置办案区、案件管理区和涉案财物管理区,并提供合成作战及其他辅助支撑,具备执法办案、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等基本功能,实现“一站式”办案和办案管理服务“一体化”运行。
(一)办案区。按照法律要求和执法办案流程,规范设置入区登记、安全检查、物品暂存、信息采集、等候、讯(询)问、辨认等工作区域或者功能室,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置医疗救助、吸毒检测等功能室。
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承担日常值守、出入区登记、人身检查、信息采集、看管看押等办案辅助工作,并配备人身安全检查、安全防护、消防应急等设施装备,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执法安全。
(二)案件管理区。落实受立案改革、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制度等要求,围绕警情、案件、人员、财物、卷宗、场所等执法要素,设置受立案管理、案件审核、执法巡查、案卷管理、涉案财物管理等岗位,加强对办案活动的系统管理。
依托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深化接处警、现场执法记录、办案区监控、讯问录音录像等信息系统或者功能模块记录资料的智能化管理运用,落实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实现自动归集、智能调取、全案回溯,对办案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管理。
建立常态化分析研判机制,对执法办案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进行统计、分析、研判、预警,为基层执法办案、领导决策和公安中心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三)涉案财物管理区。建立完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系统或功能模块,加强对涉案财物的统一管理,详细记录入出库登记和移交、调用、发还、处置等环节信息,保证来源去向明晰,管理使用规范。
完善视频监控、防潮、防火等安全设备,对涉案财物分案分类保管,实行动态、实时、可视化监督,确保涉案财物保管安全。推动建立公检法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平台,按照“实物集中保管、信息随案流转、权责同步移交”的原则,实现涉案财物网上“换押式”管理。
具备条件的地方,积极推动建设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场所。
(四)合成作战功能。建立合成作战快速响应工作机制,为办案活动提供即时的信息保障服务。案件发生后,根据需要第一时间启动合成作战机制,充分调用各部门力量和资源,为办案民警提供身份核查、轨迹研判、外围调查等信息服务支撑。
强化涉案情报信息全面收集、深度挖掘、综合研判,为破案攻坚、深挖犯罪提供实时保障。
(五)智能辅助办案功能。积极推动辅助办案的科技手段建设,推广一体化基础信息采集与应用,实现采集即入库、入库即比对、比对即反馈。
研发应用电子卷宗、智能笔录、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智能证据指引、语音识别转换、远程示证等系统功能和技术手段,有效助力民警办案,提升办案效率。
(六)拓展功能。在满足基本办案管理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可以会商有关部门设置速裁法庭、律师接待室、远程提讯室、心理咨询室等功能室,以及入所体检、集中押解、物证(价格、伤情)鉴定、邮政代办、银行网点代收代管保证金等业务,进一步延伸执法办案链条,拓展支撑功能,保障案件全程高效规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