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后我就跟着一个跟我一样没有考上高中的女同学去福建打工了。带我们去福建打工的是我同学的姑姑,他在那边已经干了很多年了。
在那边租了房子,我们到福州后就暂时住在同学的姑姑家里,同学的姑姑到福洲后告诉我们,她是在KTV上班,工作时间是每天下午四点到晚上十二点。
他说他们公司现在正在招服务员,工资是每月三千元,休息三天。如果我们愿意去的话,他可以介绍我们去。
由于我们初次出门,也不知干什么好,就同意跟他去他们公司试试了。下午,同学姑姑把我们带到他上班的地方,那是一个叫梦幻歌城的夜总会,一个叫徐经理的女老板把我俩上下打量了一番,还问了我们几个简单的问题之后说,如果我们愿意在这里做服务员的话,先要进行三天的培训,然后才能正式上岗,三天培训是只管饭,没有工资。
如果我们同意的话,现在就可以跟着她指定的人去学习。
我们同意后,徐经理把我俩带到里面的一间写着公关部约的办公室,交给一个三十多岁叫小张的女部长,叫她负责教会我俩做服务员的一些礼仪,和具体工作任务。
张部长是个很随和可亲的人,她对我俩像姐姐一样关心,耐心的教我俩穿上高跟鞋怎样走路,穿上公司的礼服怎样注重仪表,怎样化妆打扮,说话的声音要轻柔甜润,投手注足,一颦一笑要恰到好处等等,总之三天的时间,我们学到了很多我们从来不知道的东西,虽说穿上那些坦胸露背的礼服有些不好意思,但也觉得很好奇。
三天的培训很快就结束了。因为同学的姑姑租住的房子很小,而且他还有一个男朋友,我们便在外面另租了一间房子。
到第四天我们就正式上班了。分配给我们的工作是为KTV包房送茶水和果点,这是一份比较轻松的工作,只是才三千元钱一个月,除了早点午餐二顿饭和房租外剩不下多少钱。
就这样干了十来天后,对kTV包房的一些情况也有了一些了解,也知道了那些在娱乐部的女孩赚钱的一些门道。
原来在KTV工作的女孩,分为三个部份,一部份是像我们一样,负责给KTⅤ包房送酒水果点的叫服务员,工资都不是很高,一个月也就三千元底薪,加上全勤奖什么一起也就三千多元,有的小姐姐会抽空到那些没有请陪唱小姐的包房去转一下,有时客人请她唱歌,或陪客人唱酒,客人会给点小费,碰到大方的,小费还给得不少,但这些客人太都喜欢沾女孩子的便宜,时不时的在女孩的胸前摸一把,或在大腿,等敏感部位掐一下,如果你不介意的话,随便去那些没有请陪唱小姐的包房转一下,那小费都是要超过工资的。
收入较高的是那些专门做陪唱陪酒的小姐,他们的收入除了底薪外,是按出台次数计算的,每次的出台费也就二百元一次,公司还要扣除百分之二十的抽成,出台小姐的主要收入是靠出台的次数和客人给的小费。
他们的收入每个月有一到数万元不等,但这些女孩都是些能歌善舞,容貌娇好,且穿着暴露,又会哄男人欢心的江湖老手。而且这些小姐大都有固定的客人,有的是长期被人包养。
到KTⅤ来玩的男人,大都是一些当地各行各业的生意人和小老板。或者是一些赚到了钱的男人。他们到KTV来玩,有的是为了谈生意招待客人,有的是为了找乐子,这些男人大都出手大方,一个晚上消费几千甚至几万。
因此KTV是男人高消费的地方。
我在服务部干了二十多天后,我们的服务部张部长,就是教我礼仪的张姐跟我说,要是我想多赚点钱的话,可以到娱乐部去做小姐,并说以我的身材和长相,加上年轻,一定能赚大钱。
说实话,我看了那些在娱乐部做小姐的女孩,很多都是靠化妆打扮出来的,晚上浓妆艳抺,在灯光下个个时氅漂亮,卸妆之后,要像我这样青春亮丽,容貌娇好的女孩还真没有几个。
我只是觉得在娛乐部太那个了,因此还继续在服务部干着为包房送酒水的I工作。
我那个同学比我胆子大,他在早几天的时候跟着一个姐姐到一个没请小姐的包房里陪他们唱歌喝酒,一个老板给了他一千元小费,这几天这个老板天天来唱歌,天天找我同学作陪,不但每天都给小费,而且还每天送一束花给他,我同学高兴死了。
一天同学硬要拉着我进去,说是认识一下他这个朋友。我拗不过他,加上好奇,就跟着他进了包房,包房里有六七个男人在那里唱歌,见我俩进去,便热情地邀我们唱歌喝酒,同学的朋友是一个年约三十多岁,身材高大,约有一米八高的微胖的男子,很有绅士风度。
同学跟他介绍说我是他的同学和好朋友,要他多加关照之类的客气话,之后他们就请我喝酒,我委婉的谢绝了,推说我那边还有事,就赶快离开了包房。
这天晚上下班后,同学沒有跟我一起回我们合租的房子住,我一个人住在了租住的房子里。
第二天上午,同学回来了,他跟我实言相告说,昨天他与他的那个男朋友同居了,男朋友给了他二万元钱,而且在外面给他租好了房子,他说男朋友很喜欢他,他也很喜欢这个男朋友,他是过来拿行李的,今天他就搬到那边去住。
听了同学的话后,我见他已陷入了情网,我只好要他小心点,因为你对这个男人缺乏了解,同学说,他也不想了解他太多,只要他对我好,有钱给我花就算了,反正又不是嫁给他,我还是继续在夜总会上班,什么时候分手也无所谓,看来同学很豁达,对男女之事还很看得开,我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
下午上班的时候,同学也来了,同学跟我说,我们出来打工,不就是为了赚钱吗?这样在夜总会每月赚三千多一个月,一年不吃不喝也存不了几个钱,既然在这里干,何不趁着年轻,放开来干个几年,赚一笔钱回家以后随便干什么都可以,这是他姑姑给他讲的,他姑姑就是这样,除了在KTⅤ做小姐外,还有一个台湾老板每月给她三万块钱养着他,因为他给这个老板生了一个儿子。
除此之外这个台湾老板还给了他一大笔钱。他姑姑这一辈子都不愁没钱花了。
听着同学的话,想想也确实有些道理。只是我实在放不开来,既然不能同流合污,我又何必继续在这样的环境下干呢?我在做满一个月后,拿到三千伍佰元工资后毅然的离开了夜总会这个人间大染缸。
然后在福洲的一个鞋厂找了一份工作,每月连加班工资在一起也有四仟多元钱,只是比较辛苦,但过得很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