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前科主要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及其以上的刑罚。
但是就社会大众认知来看,前科包括了,有期徒刑、管制、拘役,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等等,相关行政司法或者刑事处罚。
其中最严重的是刑事处罚,是在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系统跟随我们人一生的,它是你过去的前一个记载,记录了你的犯罪事实和基本情况,目前无法消除。
有了刑事犯罪记录本人很多职业无法从事,如果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记录也会严重影响到子女等人从事相关领域或行业,特别是对政审要求十分严格的工作。
所以,请珍惜自己的清白,不要误入歧途,不要留下前科。
首先谈实现的利。
人犯罪了,法院判处了坐牢,坐牢的过程就是赎罪。出狱就是新人。这时案底被消除,出来找工作就不会被歧视。能很快找到工作,安稳生活,也就不会被饿着,去再做非法的事。
相信大部人劳改犯会成为良民。
再说不利方面。
就是对别人认知他形成困扰,不利于别人安全,如果知道他的黑历史,会选择离他远点,这对正常人是有好处的。就是不隐瞒他的历史,是对广大人民的安全负责。
人好人坏,与品质有关,是很难改变的。人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可见浪子很难回头。人一旦有了坏毛病就不是改掉。
从社会发展角度上说,应当保护善良,提倡正能量。所以打击犯罪是对得,受到惩罚也是对的。出来找工作,在一段领域设限,也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负责。
有限制也有不限制,给他们生活门路,也让他们不能去容易再次犯罪的地方。
这也体现了社会发展的方向性,只能是越来越纯净。这也是抑恶扬善,让尊纪守法的人活得更安全。法律的本意就是保护人民的利益,打击非法犯罪。
只有法律严明,才有好的社会风气。才能使国家更加富强。
还有一条折中的办法,就是坐过牢的黑历史,经过改造出来后,在找工作时。他们的材料只对敏感单位可查,其它单位不显示。
这样就两全其美。让他们找工作有方向性,不能什么活更干。
总之,前科污点消灭制度可以实现,对特别工作可以限制。才体现法律的严明和人性化管理。就是他们的黑历史只对特殊岗位显示,对找工作基本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