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社区防火工作,确保业主(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特提示:
一、业主(住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其他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防火措施。
二、业主(住户)应自觉做好家庭安全防火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严禁在阳台堆放可燃物;
2、室内装修应采用阻燃或难燃材料;
3、电源线不论是明敷还是暗设,必须穿套管保护,不可擅自乱拉、乱搭电线;
4、不能擅自改装天然气管道,不能把天然气管道埋入墙内,禁止用木柜封住;
5、烹调时,厨房内应随时有人照料,避免汤水溢出熄灭炉火,导致天然气泄漏。更不允许不关闭炉火外出等;
6、严禁将烟头和点过烟的火柴随手从窗户、阳台扔出,以防掉到室外的可燃物品上引发火灾;
7、教育儿童不要玩火,点燃的蚊香或香炉不要靠近蚊帐、窗帘、床褥等可燃物,应该放在专用的支架上,切记把点燃的蚊香放在纸箱、木桌等可燃物上,人离开房屋时应该将蚊香、香炉熄灭;
8、禁止在公共区域内点香火;
9、不得在家里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和其他违禁物品;
10、爱护社区内的消防设施,不占用消防通道,发现有人损坏消防设施或占用消防通道,应及时制止和告知物业公司;
11、禁止在公共区域堆放可燃物;禁止在外墙动火用电;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外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
12、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13、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摩托车,电动车上楼,禁止带电动车蓄电池上楼充电,禁止飞线充电;
14、禁止占用电缆井、管道井,或者在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堆放杂物;
15、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列举的其他应遵守或禁止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