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中央集权制度与西周的宗法分封制的区别?
2019-08-13
主要区别:
1、秦朝实行郡县制,郡守、县令等地方长官由皇帝亲自任命,不得世袭,甚至不能终身任职;西周实行分封制,各诸侯按嫡长子继承制父死子继,可以世袭,周王不能对其随意任免。
2、秦朝郡县制下郡守、县令只是在地方代行皇权,有行政权无独立政权,他们的身份是大一统中央集权帝国的地方官,必须对皇帝负责;
周代分封制下列国诸侯相对于周天子有一定独立性,既有行政权又有自己的政权,他们的身份是封建领主,对天子只有纳贡、服从调遣、派兵随从出征的义务。
3、秦朝郡县制是一种大一统中央集权帝国的行政区划制度,郡、县是地方政区;西周分封制是一种封建体制,不是行政区划制度,诸侯的“国”、卿大夫的“家”是封地、采邑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政区。
4、秦朝郡县制体现的是中央集权,以皇帝为首的中央政府对地方有绝对的控制力,专制程度和集权程度都比较高;西周分封制体现的是地方分权,周王对各诸侯国无绝对控制力,诸侯对其分封的各卿大夫的“家”也无绝对掌控力,专制程度和集权程度较低。
5、秦朝郡县制本质上是官僚国家体制,代表新兴军功贵族地主阶级的利益;西周分封制本质上是世卿世禄宗法封建体制,代表旧世袭贵族领主阶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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