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十分注重礼仪。客人来访,必杀鸡宰鸭盛情款待,若是远道来的贵客,苗族人习惯先请客人饮牛角酒。吃鸡时,鸡头要敬给客人中的长者,鸡腿要赐给年纪最小的客人。
有的地方还有分鸡心的习俗,即由家里年纪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鸡心或鸭心拈给客人,但客人不能自己吃掉,必须把鸡心平分给在座的老人。
如客人酒量小,不喜欢吃肥肉,可以说明情况,主人不勉强,但不吃饱喝足,则被视为看不起主人。
苗族人民虽然世世代代居住在偏僻山乡,但思想纯朴,对于礼仪十分讲究。
幼辈见长辈。凡是幼辈见了长辈,不管是男是女,是熟识还是初次相见,都必须说话诚恳,行为恭敬,笑脸相迎,并要用一定的尊敬词语相称。
若是幼辈正在行走,见了老人或长辈,必须立定;若是幼辈正在坐着,长辈来了,应该立即起立让坐。眼睛要平视,双手要放下。
如遇到自己不相识的长辈,对方年龄比自己大一二十岁的,男的称呼为“得讷”,女的称呼为“得目”。如年龄再大一点的,男的称呼为“阿打”(外公)或“阿内能共”“阿内能果”(老人家),女的称呼为“阿达”(外婆)或“阿内能共”。
称呼完毕后,幼辈才能坐下或相辞而去。
平辈见平辈。凡是平辈相见,必须点头招呼。若是相识的,要用固定称谓相呼;如果不相识,男的可称之为“阿郎”(大哥)或“把秋”(老表),女的可称之为“阿娅”(大姐)。
长辈见幼辈。凡是长辈见幼辈,一般都要行点头礼。相识的按固定称谓相呼;不相识的,如果是壮年,男的可称呼为“得那”,女的可称呼为“阿娅”。
如果对方是幼年.无论男女,都可称呼为“得苟”(小弟弟、小妹妹)。
杂礼。老人或长者与青年或幼辈一起走路时,青年人或幼辈必须让老人或长辈走在前头。老幼同桌吃饭时,上坐老人,下坐壮年,两边坐位一般人都可就坐。
老幼同在地楼上的火坑边入座烤火叙谈时,靠近中柱的那一方,习惯让客人、长辈或老人坐。其他方面,随意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