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警力配置向基层大队倾斜。通过安排新录用和没有基层工作经验的警察到基层大队锻炼、将辅警充实到基层大队、加快各戒毒所内设机构改革、压缩机关科室人员等措施,为基层一线警察减压增效。
2016年以来新录用公务员96人全部安排到基层大队锻炼;新聘用的辅警44人全部充实到基层大队一线工作,确保基层大队警力长期保持在全所警察总数的75%以上。
二是坚持干部选拔向基层大队倾斜。把基层大队工作经历作为干部选拔的重要条件,对长期扎根基层大队、做出实绩的警察给予更多的发展空间,把选人用人的重点放在一线。
2016年以来,全系统选拔任用处级干部19人,其中具有两年以上大队工作经历的15人,占79%;选拔任用正科级干部229人,其中具有两年以上大队工作经历的177人,占77%。
三是坚持选派培训向基层大队倾斜。把培训重心下沉到基层大队,将培训资源大力向基层一线倾斜。各类培训活动注重安排基层大队警察,优先安排在专管大队、医院等高危岗位工作2年以上的警察和获得省部级表彰、被授予个人二等功以上荣誉称号的基层大队警察参加。
2016年以来,参加培训21802人次,其中基层大队14542人次,占66.7%。
四是坚持评先推优向基层大队倾斜。在评先推优中,提高基层大队集体和个人所占比例。大力宣传基层大队警察的先进事迹,凝聚正能量,进一步激发警察工作热情和敬业精神。
2016年以来,区直各戒毒所立功受奖423人次,其中基层大队297人次,占70.2%。广西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广西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二大队大队长梁方海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五是坚持从优待警向基层大队倾斜。积极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加强人文关怀,帮助基层大队警察解决实际问题。加大高危岗位警察倾斜力度,每年给戒毒场所专管人员补助专项资金138万元;落实基层大队警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年度健康体检制度;科学安排和落实基层大队警察年度公休假,缓解工作压力,提高队伍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