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除危险因素原则:
这一原则就是要从系统中彻底排除某种危险因素,保证系统的安全性能,一般可通过改革工艺等手段来实现。
2.降低危险因素值原则:
这一原则可以提高系统的安全水平,但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危害因素,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对作业人员的危害。
3.引导危险因素原则:
这一原则就是把某些危险因素引导到工作环境以外,避免对作业人员和设备造成危害,如用电设备的电焊机保护性接地,就建筑物、易燃、易爆品、仓库等处避雷装置等等。
4.隔离危险因素原则:
这一原则是将工作人员与系统中的某种危险因素离开,使工作人员不直接接触危险部分,从而避免和减轻危害,如机械转动中部分设置防护罩,尘毒环境中的隔离操作室等。
5.坚固防护原则:
这一原则以安全为目的,提高设备、建筑物、工器具等的结构强度,以保证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有足够的安全性能,也即提高安全系数,如起重机用钢绳不允许载荷要大大小于钢绳的实际破断拉力。
6.薄弱环节原则:
这一原则是利用薄弱元件人为设置薄弱环节,当设备、设施的负荷超过额定限度,或系统中有爆炸、火灾等危险时,由于这些薄弱元件的机械强度较差或易熔化等特性,使危险因素的发展在薄弱环节被切断,从而保护系统的整体安全,如电气系统中的保险丝、断路器、压力容器的安全阀、防爆装置等。
7.闭锁原则:
这一原则是在系统中以某种方式(机械、电气)保证某些元件强制发生相互制约,以达到安全的目的,如超负荷超重时吊车自动断电不能提升、电梯门不关就不能升降等。
8.取代操作原则:
这一原则是当系统中某些危险因素无法消除而又必须在这种条件下操作时,为保证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可采用自动化手段来代替操作人员直接接触危险因素,如用机械手给冲压机床续料,用机器人拿放射性物质等。
9.距离防护原则:
系统中危害或有害因素的作用往往与距离有关,有的因距离增大而成倍减弱,利用这一性质可进行有效防护,如起吊物件时增大与吊臂的作业距离或爆破作业时要远离爆破区,从而避免或减轻危害等。
10.时间防护原则:
这一原则就是缩短作业人员接触有害因素的实际时间,从而达到防护的目的,如按国家相关规定缩短工作人员在强噪声中或高粉尘中的实际工作时间。
11.刺激感官原则:
这一原则是在某些特定的地点、场合,利用声、光、色、形等信息、信号、标志、仪表等刺激人的感官,提醒人们注意保障安全生产,如施工现场临水、临空及机械设备的警示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