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商主义的发展时期?
2019-11-06
重商主义的发展经历了早期重商主义和晚期重商主义两个阶段。
① 早期重商主义产生于 15 ~ 16 世纪中叶,以货币差额论为中心(即重金主义),强调少买。该时期代表人物为英国的威廉·斯塔福。
早期重商主义者主张采取行政手段,禁止货币输出,反对商品输入,以贮藏尽量多的货币。一些国家还要求外国人来本国进行交易时,必须将其销售货物的全部款项用于购买本国货物或在本国花费掉。
②16世纪下半叶到17世纪是重商主义的第二阶段,即晚期重商主义,其中心思想是贸易差额论,强调多卖,代表人物为托马斯·孟。
他认为对外贸易必须做到商品的输出总值大于输入总值(即卖给外国人的商品总值应大于购买他们商品的总值),以增加货币流入量。
16世纪下半叶,西欧各国力图通过实施奖励出口,限制进口,即奖出限入的政策措施, 保证对外贸易出超,以达到金银流入的目的。
早晚期重商主义的差别反映了商业资本不同历史阶段的不同要求。重商主义促进了商品货币关系和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的发展,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成长与确立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重商主义的政策、理论在历史上曾促进了资本的原始积累,推动了资本主义产生方式的建立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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