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2021-11-03

一、学历资历条件

1. 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 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 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4. 取得药士职称后,从事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工作年限从获取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开始计算。学历只要是学信网可查专业符合均可,也就是全日制学历和非全日制学历均可。

二、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条件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

1、每年必须完成本岗位所规定的专业技术工作任务;

2、掌握本专业一般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3、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程、技术规范、国家的法律、法规;

4、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技术问题。

三、学术成果条件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撰写与本专业有关的技术研究或技术工作报告1篇(2000字以内);

2、在公开或内部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1篇。

药师评审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填写纸质材料

申报人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对照有关条件要求,客观、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

(二)评前公示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星期六、日不计)。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单位的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同时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

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

(三)单位审核

按属地管理原则,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申报单位管理人员应认真核对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相应栏目是否已加具意见并盖章。

各单位人事部门须核对提交复印件的原件,并在复印件签署核对人姓名、注明日期、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四)报送申报材料

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置职称评审、认定申报受理点,负责辖区内单位申报人的申报资料收集和初审工作。申报人应到相应的受理点递交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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