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升降机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的规定。
(2)、施工升降机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安全装置、限位装置、防护设施、附墙架、钢丝绳、滑轮与对重、安拆、验收与使用。
一般项目应包括:导轨架、基础、电气安全、通信装置。
(3)、施工升降机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装置:
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并应灵敏可靠;应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并应灵敏可靠,应在有效的标定期内使用;对重钢丝绳应安装防松绳装置,并应灵敏可靠;
吊笼的控制装置应安装非自动复位型的急停开关,任何时候均可切断控制电路停止吊笼运行;底架应安装吊笼和对重缓冲器,缓冲器应符合规范要求;
SC(齿条齿轮传动)型施工升降机应安装一对以上安全钩。
2)、限位装置:
应安装非自动复位型极限开关并应灵敏可靠;应安装自动复位型上、下限位开关并应灵敏可靠,上、下限位开关安装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上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之间的安全越程不应小于0.15m;极限开关、限位开关应设置独立的触发元件;吊笼门应安装机电联锁装置并应灵敏可靠;
吊笼顶窗应安装电气安全开关并应灵敏可靠。
3)、 防护设施:
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周围应安装地面防护围栏,防护围栏的安装高度、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围栏门应安装机电联锁装置并应灵敏可靠;
地面出入通道防护棚的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停层平台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平台脚手板应铺满、铺平;层门安装高度、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定型化。
4)、 附墙架:
附墙架应采用配套标准产品,当附墙架不能满足施工现场要求时,应对附墙架另行设计,附墙架的设计应满足构件刚度、强度、稳定性等要求,制作应满足设计要求;
附墙架与建筑结构连接方式、角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高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5)、钢丝绳、滑轮与对重:
对重钢丝绳绳数不得少于2根且应相互独立;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钢丝绳的规格、固定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滑轮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对重重量、固定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对重除导向轮、滑靴外应设有防脱轨保护装置。
6)、安拆、验收与使用:
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核、审批;
安装完毕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格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及司机应持证上岗;施工升降机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
实行多班作业,应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
(4)、施工升降机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轨架:
导轨架垂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标准节的质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对重导轨应符合规范要求;标准节连接螺栓使用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底部与底笼连接并通过附墙架与建筑物固定,作为吊笼上下运行的导轨架,由每节1508毫米的标准节通过螺栓联结而成,标准节主要由钢管和型钢焊接而成,其截面一般呈矩形(正方形),各标准节之间可以任意互换
2)、基础:
基础制作、验收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基础设置在地下室顶板或楼面结构上,应对其支承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
基础应设有排水设施。
3)、电气安全:
施工升降机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和防护措施应符合规范要求;电缆导向架设置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施工升降机在其他避雷装置保护范围外应设置避雷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施工升降机电气设备的保护系统,主要有相序保护、急停开关、短路保护、零位保护、报警系统、照明等。
4)、通信装置:
通信装置应安装楼层信号联络装置,并应清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