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造就宏大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决定》提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
这就进一步指明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思路。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着眼于培养选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抓住当前干部群众反映突出的重点难点问题,科学设计,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第一,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
一是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
一方面,要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方式和程序,增强民意表达的真实性。另一方面,要正确分析和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把得票作为用人的重要参考,对照分析平时掌握的干部德才和实绩情况,综合考虑决定人选,坚决纠正唯票取人现象。
二是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科学确定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范围和规模,改进选拔程序和方法,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坚决纠正以分取人现象。
三是区分实施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选拔方式。根据选任制和委任制的不同特点,探索不同的干部人选产生方式和票数的权重,避免一刀切。
选任制干部即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适用选举民主。委任制干部即各级党政机关的部门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适用“实绩晋升”。
这一层面干部的选拔,主要是扩大提名、考察环节的民意收集和决定环节党委(党组)内部的民主,不能把竞争性选拔作为主要方式甚至唯一方式。
四是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要求,搞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总体规划,下大气力抓好培养工作。
注意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既重视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又合理使用其他年龄段的干部,不能简单地以年龄划线,不搞任职年龄层层递减。
第二,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决定》明确提出,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
要据此改革实绩考核指标体系的设置,完善考核办法,健全奖惩机制,形成促进科学发展导向,促进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要实行对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
改进德的考核办法,细化干部德的评价标准。把考察识别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健全到基层干部群众中、从履职过程中考察干部制度,完善通过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了解干部的办法,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增强考核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三,完善干部管理相关制度。一是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这对于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统筹干部资源的优化配置,改善领导班子的群体结构,促进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在选人用人上,现在还存在着违背五湖四海原则的现象,有的用干部以部门、地域、单位划线,干部调不进、派不出,有的只注重安排身边的干部。
客观上讲,单位、部门之间领导职数资源分配不够均衡,从制度上导致干部发展机会不平衡。因此,必须打破干部部门所有,大力推进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统筹用好干部资源,增强干部工作的系统性和协调性。
二是破除“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
三是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对干部严格考核、选拔和监督上,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要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规范被问责党政领导干部重新任职的条件、程序。
四是完善干部激励保障机制。主要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着力改变公务员队伍千军万马挤领导职务独木桥的问题,使机关干部都能各尽所能、各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