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以下简称“双控”)机制建设,集中力量强化学校内部安全教育管理,及时排查整改各类隐患,为确保师生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进一步深化“双控”机制建设,提高科学性、实效性和长效性,充分发挥其在防范和遏制校园安全事故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唐安办[2017]2号),《迁安市教育局关于深化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
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思路、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基本思路。坚持关口前移、源头预防,坚持问题导向、风险预控,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提升学校安全整体预控能力,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努力夯实学校安全基础,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和标准规范,完善落实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的排查、上报、整治、销账等各环节工作责任及管理措施,实现学校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形成覆盖全,并一直延伸到校内各级各岗位,规范完善的“双控”体系与协调联动的管理运行机制。
(三)工作原则。
1、属地负责和校内推进原则。学校各级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对本部门学校“双控”机制建设工作负责,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本部门教职工大力开展“双控”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工作任务。
学校对各部门应用落实《唐山市学校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建设实施指南》和“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平台”情况适时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2、学校主体责任原则。学校是建立本单位内部“双控”机制和组织落实实施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双控”机制建设工作负全部责任。
3、分级分类原则。根据对风险和隐患的辨识及评估情况,按照风险和隐患防控、整治的难易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从高到低分别按照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等级对风险点、单位、区域进行分级,并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事故隐患按照重大和一般二个等级进行分级。结合我校实际特点进行分类。对风险及隐患点、部门和区域,按照不同等级和分类,实行差别化防控、监管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