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注意事项?
2020-11-12

1.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2.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3.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5.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6.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7.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8.放入包装袋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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