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到期了更换护照,要带旧护照、身份证、户口本和照片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换领新护照。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1)可自愿选择「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县)公安局入出境管理部门官网」网上预约。
通过登陆网上办理入口提交申请,填表确认信息后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前往窗口办理。
(2)或直接去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县)公安局入出境管理部门窗口排队办理。
2、现场拍照或自带照片
自带照片需要去派出所指定的地点拍照。
3、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1)已经网上预约填写过信息的,可自主在线打印或使用大厅自助填表机打印。
(2)在大厅领取申请表,或者自己提前下载填写。
4、审核录指纹
配合工作人员审核,采集指纹。
5、缴费取回执
缴纳费用并领取《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
6、领取《护照》
(1)可选择邮局快递服务领取,但需缴纳费用。
(2)持《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和《居民身份证》到办理现场取证。
(3)也可由他人去窗口代取,持《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和双方《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五)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
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换发或者补发,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