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出正月都是年的谚语?
2021-03-08

民间有句俗语:不出正月都是年。意思是只要正月还没过完,年就还没结束,人们可以不侍农桑,可以走亲访友,可以继续推杯换盏。

而正月十一这天,亦是民间的传统农历节日之一,称为“子婿日”,这里的子婿指的是女婿,子婿日是岳父宴请女婿的节日。其中,子婿一词出自《史记·卷八九·张耳陈余传》:“高祖从平城过赵,赵王朝夕袒鞲蔽,自上食,礼甚卑,有子婿礼。”

古代,已出嫁的女子不能无故回娘家。你看那些电视剧中的剧情,出嫁女无论在婆家受了多少委屈,过得有多不如意,也是打落了门牙往自己肚子里咽,即使这样,也不会萌生出回娘家的念头。

古人把女儿出嫁比作泼出去的水,如果频繁回娘家,就会被认为是一种不吉利的行为。所以,到了大年初二“姑爷节”,才能携夫带子地回到娘家拜年,拜完年,吃了“姑爷饭”,还需早早地回到夫家,不能在娘家逗留过晚,更不能过夜。

可以说,古代的这种习俗对女性来说相当严苛,其实是缺乏尊重的表现。

大年初二,女婿大包小包的礼物送到岳父家,本着“来而不往非礼也”的原则,到了正月十一这天,岳父们要“回请”女婿。但说是“宴请”,实则是打扫剩饭剩菜。

正月初九是天日,人们拜天时,会准备众多食物,到了十一这天,还有剩余的饭菜吃食,就用来招待女婿和女儿了,倒是一点不浪费。

这就是子婿日的由来,知道的人恐怕不多吧?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饮食观念的进步,岳父们在子婿日招待女婿和女儿,自然不能用隔天的剩饭剩菜,不健康,而且面子上也尴尬不是?

所以,岳父们在这天要忙碌起来了,做一桌拿手好菜,好好招待女婿和女儿。对女婿好,才是对女儿好,这个道理,岳父岳母们都懂。

在广西部分地区,正月十一这天,要过“炮龙节”。“炮龙”是一种体型庞大的舞龙,身长约40米左右,短的有七节,长的有十一节之多。

炮龙节都是在晚上同街道或同姓在聚餐之后进行。“炮龙”所到之处,各家各户都会燃放鞭炮、夹道相迎,有“炮声不停,龙舞不止”之说。

在炮龙行进的过程中,观众们会瞅准机会快速地从龙身下穿过,或拔下几条龙须、搞几片龙鳞,祈求带来好运。这种独特的节日风俗,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企盼。

正月十一,也是福州传统的“上采日”,是元宵节前的一个节日,有迎春纳福之意。按照福州的传统习俗,在这天,家家户户都要点灯庆祝,讲究传统的人家,还会吃“上采饭”来庆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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