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回,汤镇台忠勇有谋,两度用兵,终于剿灭匪患,擒获苗酋别庄燕和叛逆冯君瑞。然而,汤镇台不但没有得到奖赏,反被皇上“着降三级”,调离听用。
这令读者大惑不解,下面我们依据书中这份处罚“上谕”探讨一下其中原委。
奉上谕:汤奏办理金狗洞匪苗一案,率意轻进,糜费钱粮,着降三级调用,以为好事贪功者戒……
先说谕旨上的第一条问责,说汤镇台“率意轻进”,这似乎有点站不住脚。
当初,镇远府雷太守(知府)和汤镇台谈及此事,“生员冯君瑞被金狗洞苗子别庄燕捉去,不肯放还。若是要他放还,须送他五百两银子做赎身的身价……”。
汤镇台主战。“……此事并没有第二议,惟有带了兵马,到他洞里把逆苗尽行剿灭……”
雷太守主和,不建议为一个小小生员兴师动众。“……不如檄委田土司到洞里宣谕苗酋,叫他好好送出冯君瑞……”
汤镇台身为贵州军区的总兵,是从二品的大员,而雷太守不过是个四品知府,两人政见不和汤镇台满可以以大压小,固执己见。
但他并没有这么做,而是同意了雷太守“禀奏上司定夺”的提议。
后来,总督同意了用武力解决“人质危机”。汤镇台虽然把命令文书中的“带领兵马”偷改为“多带兵马”,但总体说进军剿苗是得到了上级认可的,是不折不扣的奉命行事。
可见,说汤镇台“率意轻进”实在有点冤枉他了。
而说到谕旨上的第二条问责“糜费钱粮”,这就很有些鸟尽弓藏,兔死狗烹的意味了。
清廷上下都知道,湘贵的苗民问题由来已久,民族融合,团结共处十分重要。为小小的冯君瑞事件不该激化矛盾,扩大事端。
更何况生员冯君瑞本就是一个“奸棍”,被苗酋撸去,又得了苗女为妻,随即叛逆投敌。为这种人,这种事出动大军,进剿苗寨,杀戮无辜,实在荒唐。
难道官方不知道出兵是要“糜费钱粮”的吗?不知道打仗是要花钱死人的吗?无论作为一方军事首长的汤镇台,还是作为上司的总督和朝廷都心知肚明。
即便雷太守“和平谈判”的妥协政策不可取,那“先礼后兵”总该顺理成章吧?
可惜这些人顾及的是朝廷威严,和一个苗酋相谈并论有失体统。所以,不惜“糜费钱粮”,大开杀戮,借此敲山震虎,继续对苗民保持高压统治。
但事后又不得不找出一个“替罪羊”来平息苗民的民族情绪。
由此看来,汤镇台办理“金狗洞匪苗”一案,不过是上层顺水推舟,玩了一出卸磨杀驴的游戏罢了。
其实,谕旨上最后一条“以为好事贪功者戒”才说到了汤镇台的痛处。
《儒林外史》是中国文学史上杰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