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是正常户且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通过本功能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申请,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前往自助终端或办税大厅领取发票。
提交申请
第一步:填写申请表
申请表包括4部分内容,分别是:购买方信息、货物或劳务信息、销售方信息、应缴税费信息。
购买方信息
购买方信息无法在申请界面直接录入,需要点击【从购买方导入通讯录】按钮进行购买方信息维护。
购买方信息维护界面可以对已添加的信息进行修改、删除,也可以进行新增。
新增
点击【新增】按钮,打开新增界面,录入购买方信息,点击【确定】按钮进行保存。
注意:如果是新疆省内的购买方,则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号后,鼠标点击其他单元格,系统会自动查询出此纳税人的信息。
修改
选择需要修改的记录,点击【修改】按钮。修改信息后,点击【确定】按钮进行保存。
删除
选择需要删除的记录,点击【删除】按钮,点击弹出确认提示框中的【确定】按钮删除信息。
选择购买方
选择记录后,点击【选择】按钮,系统会将所选购买方信息填充到申请界面。
购买方需满足条件:
1、纳税人状态是“03正常”或者是“09报验户”(外省纳税人不做判断);
2、省内纳税人状态是“正常”的必须是已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外省纳税人不做判断);
3、省外纳税人登记状态是“报验户”的 ,不做一般纳税人资格校验;
货物或劳务信息
货物或劳务信息最多可以录入8条,超过8条就需要填写清单。
货物或劳务信息录入规则:
1、货物或劳务名称不支持录入自定义内容,只可以选择系统内置的名称。可以通过录入关键词来模糊搜索名称。
例如:
注意:如果无法找到准确的货物或劳务名称,请将此名称反馈给主管税务机关,由系统管理员添加后,再次进入本功能,方可选择。
2、计量单位只可以选择系统内置的计量单位;
3、必填项目只有:货物或劳务名称、金额(不含税)。
填写清单
点击申请界面最上方的【去填写】按钮,打开清单上传界面。
下载模版
点击【下载模版】下载清单模版,下载完成后进行填写。
清单模版填写注意事项:
1、模版自带公式,因此只需要录入“数据输入区”中的红色标题的信息,录入完成后,“可自动生成区”的内容模版可以自动生成;
2、选择“税率”可以更改模版的税率(上图中的蓝色区域),支持3%和17%两种税率。
上传清单
点击【浏览】按钮选择清单模版,点击【开始上传】按钮进行清单上传。
上传成功后,需要手工点击窗口右上角的关闭按钮关闭上传界面。
清单上传完成后,点击【查看清单】可以查看已上传的清单信息,同时货物信息区域系统会使用一条“详见清单”的信息进行填充,并且禁止修改。
销售方信息
销售方信息系统会自动填充当前申请的纳税人信息。可以对银行信息进行修改。
“备注”信息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录入,此项为非必填项。
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等信息可以进行修改。
销货方需满足条件:
1、纳税人资格类型必须是小规模;
2、纳税人已签订三方协议;(暂时取消)
3、不存在提交申请超过2天还未开具的情况。
4、不能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票种核定信息。
应缴税费信息
根据货物信息系统自动计算应缴纳的国地税的税费信息。
所有的必填项填写完整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下一个环节。
第二步:上传附报资料
此业务目前无需上报附报资料,点击【下一步】进入下一个环节。
第三步:预览提交
预览页面包含申请表和附报资料2个部分,通过点击表单上方的模块来切换。
确认申请信息没有问题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
第四步:审核
等待税务机关审核申请。
点击【撤销申请】按钮,可以在税务机关审核前撤销本次申请。
注意:撤销操作为不可逆的,请慎重操作。
通过“涉税查询”下的“文书申请进度查询”功能可以查询此申请的审核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