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对口支援干部人才管理办法
2021-06-02

我省出台《援藏干部人才管理暂行办法》

  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援藏干部人才,三州各级党委(党组)可按干部管理权限,在征得派出单位同意后提拔使用,不占受援单位领导班子职数,挂职期满回原单位安排相应职务或保留待遇

  为进一步加强援藏干部人才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援藏干部人才在推进藏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支援藏区建设与培养锻炼干部人才 “双赢”目标,省委组织部近日出台《援藏干部人才管理暂行办法》,就援藏干部人才管理、使用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按照规定,派出单位在领导班子换届、机构改革、职位补缺等干部人事调整时,对表现优秀、符合任职条件的援藏干部人才,经考察合格,应优先提拔使用。

  择优选派

  援藏党政干部从后备干部中选派

  《办法》要求,要择优选派援藏干部人才。其中:援藏党政干部,一般应从各级后备干部中选派。援藏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关专业工作经历,重点选派既有专业技能,又有管理经验的复合型人才,条件符合的可挂任相应领导职务。

援藏干部人才领队,应选派正县级后备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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