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的六种政体的优缺点?
2021-05-14

柏拉图在其《理想国》里阐述,知识贵族(哲学家)——也就是现在我国所谓的精英,统治的国家政体最理想,但处理欠当也会发生变态,这种变态政体有四种,依照优劣程度排列如下:

1.豪杰或军阀政体(武力政体)。这是由于“气”盛过“智”而造成的。执政者喜欢战争,崇尚荣誉,富于野心。

2.富豪政体(财力政体)。这是“欲”压倒了“智”和“气”造成的。执政者崇尚利益,在这种政体下,贫富不均达到极端。

财力整体必然导致寡头统治。

3.民主政体(平民政体)。这是由平民颠覆了政府造成的。平民整体崇尚自由,群众不容易接受法律的约束。平民政体必然导致个别善于笼络群众的野心家即僭主的统治。

4.专制政体(暴君政体)。这是由平民政体过度而造成的。它崇尚暴力。

柏拉图说,以上四种整体是依次循环的。

在《政治家论》中,柏拉图进一步发挥和补充了其政体理论。他说,政体有三种,也可以讲有六种。根据法律的整体叫正常政体,其中:统治者一人的叫做君主(立宪)政体,统治者为少数人的叫做贵族政体,统治者为多数人的叫做民主政体。

不根据法律的政体叫做变态政体,它们分别是暴君政体、寡头政体、暴民政体。

一个人掌握的政体,可以成为所有政体中的最优政体,也可以是最劣政体。而多数人掌握的政体,很难成为最优政体,但也很难成为最劣政体。

少数人掌握的政体,则介乎二者之间。

到了《法律论》中,柏拉图则极力推崇混合政体,即汲取三种正常政体(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之所长而构成的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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