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安全施工标准:
(一)动力线路
一、设有斜井、竖井的隧道,在施工中应设置两路电源供电,当一路电源停电时,另一路电源应保证全部负荷的供电。在两路的电源线上,不得分接其他任何负荷。
特殊情况应经工程局批准,其中一路可不受此限。
二、斜井、竖井下的配电室与水泵房应有两路供电,当一路停止供电时,另一路应保证全部负荷的供电。
主要通风机、竖井提升人员的绞车、抽放有害气体的主要设备房,应有两路直接由配电室馈出的供电线路,在受条件限制时,其中一路可由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接引。
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三、洞内及井下配电变压器严禁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但专供架线电机车交流设备用的专用变压器除外。
严禁由地面上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洞内及井下供电。
四、洞内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告牌。
若需带电搬迁设备时,应制订出安全措施,经主管电力的科室批准后,在专职技术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二)电气设备
一、操作洞内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非专职电气值班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2.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并站在绝缘板上。
3. 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绝缘。使用前应进行绝缘检查。4. 低压电气设备宜加装触电保安器。
二、电气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如靠背轮、链轮、皮带和齿轮等),必须加装遮栏或防护罩。
三、洞内防爆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应由合格的防爆电气检查人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合格后方准安装。使用期间应定期进行测试与检查。
四、直接向洞内供电的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与洞内值班员联系。
五、 36v以上的电气设备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均应由当班职能人员进行一次外表检查。
六、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职的电气维修工进行。
七、通风机房、绞车房、变电所等必须设有事故照明设备。
八、洞内照明的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
九、凡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库房或洞室,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或间接式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