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开展的是土地卫片执法检查。2000年,国土资源部在湖南省长沙市和河南省新乡市进行试点的基础上,部署在北京等25个省(区、市)的66个城市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
这是第一次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至2009年度,国土资源部已经先后组织实施了10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检查范围逐步扩大,方式不断创新,工作逐步规范。
检查范围由最初的66个城市扩大到2008年度的172个城市,2009年、2010年两个年度全国2859个县(市、区、旗)全覆盖。
2005年底,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借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经验和做法,利用2.5米精度的卫星遥感影像,选择鞍山、抚顺等10个市25个重点县(区)进行了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试点。
2006年,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等24家单位在163个重点矿区,开展了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矿山地质环境和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三方面的多目标遥感调查与监测工作,其中包括对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监测,为开展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国土资源部在总结以往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基础上,于2010年初出台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21号,以下简称《规范》),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工作程序、技术要求以及政策界限。
2011年3月18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7号),除继续在全国部署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外,还在全国一并部署开展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2012年1月20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号,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统一部署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