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单元号是不动产单元的编码,是将原来各类不动产登记的单位进行有机融合和适度扩展(房屋登记单位扩大到项目),组合新的登记单位,以实现土地、海域及其定着物的一体登记。
不动产单元号的四段数字分别代表行政区划、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宗地号和定作物编码。
一、不动产单元号有什么意义
不动产单元号,和每个公民拥有的居民身份证号是一个道理,每个不动产也有自己的“身份证号”。一个房屋基本单元上建立一个登记,就要保证登记客体的唯一性,使每个基本单元对应唯一的房屋编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4年11月24日国令第656号)第8条专门做了规定。登记机构以房屋所在地行政区域、地段地号为序,相应地设置登记簿,房屋编码要按统一、科学的标准进行编制。
不动产单元号为今后可能以“宗地单元”为依据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奠定基础。
二、不动产单元号怎么编码四段数字代表什么
不动产单元划分及编码规则,国家出台了专门的指导规范。为保证不动产单元号的唯一性,以及更加方便的判断,将不动产单元号分为四段表示,第一段表示所在行政区划,第二段表示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第三段表示宗地号,第四段表示定作物编码。
1、第一层次为县级行政区划,代码为6位,采用GB/T 2260 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
2、第二层次为地籍区,代码为3位,码值为000~999;其中,海籍调查时,地籍区可用“000”表示。
3、第三层次为地籍子区,代码为3位,码值为000~999;其中,海籍调查时,地籍子区可用“000”表示。
4、第四层次为宗地(宗海)特征码,代码为2位。其中:
(1)第1位用G、J、Z表示。“G”表示国家土地(海域) 所有权,“J”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Z”表示土地(海域)所有权未确定或有争议;
(2)第2位用A、B、S、X、C、D、E、F、G、H、W、Y表示。“A”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B”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表),“S”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上),“X”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下),“C”表示宅基地使用权宗地,“D”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耕地),“E”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林地),“F”表示土地承 包经营权宗地(草地),“H”表示海域使用权宗海,“G” 表示使用权无居民海岛,“W”表示使用权未确定或有争议的土地(海域),“Y”表示其它使用权土地(海域),用于宗地(宗海)特征扩展。
5、第五层次为宗地(宗海)顺序号,代码为5位,码值为 00001~ 99999,在相应的宗地(宗海)特征码后顺序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