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的对象、范围、内容、方式、时间有什么规定?
2019-05-02
《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
做好任职前公示,要把握好以下操作规范: (1)明确公示对象。
凡提拔担任地(厅)、司(局)级以下领导职务拟任人选,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都应列为公示对象。
(2)明确公示范围。
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工作部门领导成员的提拔任用应向社会公示;部门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提拔任用,原则上在其所在的工作部门、单位或系统内进行公示,也可根据岗位特点在更大范围内公示;
易地交流提拔任职的干部,在原工作所在地或单位公示;领导班子换届时,对拟新进党政领导班子的人选考察对象,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内进行公示。
(3)明确公示内容。
一般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等自然情况和工作简历。
(4)明确公示方式。
需向社会公示的,一般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在部门、单位或系统内公示的,可采取发公示通知或会议公布、张榜公告等形式进行。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让群众及时了解公示内容,并为群众广泛参与创造条件。
(5)明确公示时间。
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七至十五天。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大家都在看
本站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