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资金不可提现,只能用于支付在本市使用具有独立报桩电表的个人自有充电桩充电时产生的电费,或在本市公共或专用充电设施充电并使用上海充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支付的电费和服务费。
补助资金按月分期拨付至指定账户,每人每月拨付 150元(壹佰伍拾元正) ,直至累计拨付达到5000元为止。在资金发放周期中将登记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为经营性的,本市将暂停拨付相关消费者剩余补助资金。
消费者收到补助资金后,须将指定银行卡与市电力公司登记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报桩户号(可用于使用个人充电桩支付)或在上海充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注册的支付账户(可用于公共充电桩支付)进行捆绑,银行账户余额可以支付消费者使用上述两种渠道产生的充电费用。
指定银行卡余额不足的,可以用个人自有资金支付。
详细使用方法如下 (包括自有充电桩缴费和公共充电桩缴费使用方法,另有网上申请充电桩报装电表流程说明):
自有充电桩缴费方法
本市自用充电设施电费可使用“交行手机银行APP”中的充电补助缴纳;
仅限 “交 行手 机银行”APP 使用充电补助电费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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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下载登录交行手机银行APP
如您未安装交行手机银行APP,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如您未办理交行借记卡,可登录“车信盟“公众号-“补贴申请”-“周边服务”-“交通银行借记卡申请预约”栏目中预约最近的交行网点办理,一点即约,到店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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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点击“生活”频道右上角“新能源缴费”进入充电补助款项缴纳电费专用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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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扫描您申请补助时在“随申办”APP、小程序或“车信盟”公众号登记的用户号(必须一致)电费账单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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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显示电费缴费详细信息,核对无误后输入密码,点击“立即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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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 支付成功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