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对孩子的教育有权干涉?
2020-02-09
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子女。如果离婚后,一方擅自将孩子送养,未经另一方同意,其行为是不合法的,另一方有权干涉。另一方有权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链接:《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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