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专著出版物和连续出版物是不难区分的,但有些出版物的版本众多,或卷册众多,难以确定是应按专著出版物著录,还是按连续出版物著录,这时应首先考虑是否符合连续出版物的以下基本特征。
1、出版频率
出版物只要出现关于出版频率的用词(如“年刊”、“季刊”、“周刊”等),不管它是题名的一部分,还是在文献其他地方出现,均可认定为连续出版物。
但是,有些出版物是以周期出版的许多“版本”出现的,难以判断是否应按连续出版物著录,这时要根据版本之间的间隔的时间而定,若版本间隔仅为1-2年,按连续出版物著录,若版本间隔为3年或更多,则按专著出版物著录,例如,LCSH(国会图书馆主题词表)原先四年一版,按专著出版物著录,现在是一年一版,国会图书馆已按连续出版物著录为一条新的书目记录。
2、编号表达和类型
绝大多数连续出版物还应当有如数字、字母或年代等编号标识(或它们的组合),例如:卷期、版本、年代等,以表示它属于一个编号序列。
3、无限期出版
一般来说,连续出版物是无限出版的,如果对是否“无限期”判断有困难,可以根据以下特征判断:
(1)题名包含表示学科进展的用语(诸如:进展,进程,发展动态),即可按连续出版物著录。当个别卷册另有专门题名时,应为该卷册做分析款目。
(2)有些出版物仅反映有限时期的持续性活动,但也具备连续出版物的某些重要特征,如卷期编号、出版频率等。例如,某些重大活动、项目或集会的逐日公报或定期报告,科学考察队的年度报告等也可按连续出版物著录。
(3)会议录,无论是特定团体召开的会议,还是为了讨论某个主题而召开的专题会议,过去都按专著出版物著录,但近年国会图书馆对某些系列会议录已按连续出版物著录,以减少重复记录。
其做法是,非系列会议按专著出版物著录,系列会议通常有明确的届次或频率,应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是否按连续出版物著录:如果各届会议录分别有一个唯一的可识别的专门题名,或者各届会议录均属于一个有编号的专著丛编,应按专著出版物著录。
如果各届会议录的正题名是统一的,而且没有独立的专门题名,则按专著出版物著录。但是,当会议录作为连续出版物著录时,只要会议录的主要款目标目发生了变动(如团体名称或专题会议名称改变),就应编制一条新的书目记录,并按上述条件重新判断是否继续按连连续出版物著录。
(4)补编资料:不能独立使用的补编资料在书目记录中应作为附件著录。如果它又具有连续出版物的特点。应在书目记录中做一个规范化附注,说明该补编的更新性质,但是即使该补编已有出版频率的说明,也不能作为连续出版物单独著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