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执行时必须将哪两种核对身份?
2021-09-26

护士在标本采集、给药、供临床检验及病理标本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式,如姓名、年龄、出生年月病历号、床号等(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既除核对床头卡以外还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年龄两项等项目核对患者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力的重症患者、新生儿及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无名、儿童、镇静期间的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以外,必须核对腕带,识别患者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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