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对调的条件和标准?
2021-04-16

对调教师条件和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2.任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3.对调回我县工作的教师必须本人属新邵户口或配偶属在新邵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

4.对调人员应为单位性质、地域类别、身份等相同;年龄相近;参加工作一年及以上在编在岗的正式教师(地域类别指现工作单位在乡镇或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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