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在招工启事中明确表示“只招收男性”或“只招收女性”,是否构成性别歧视?
2020-04-01

《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了禁止就业歧视的原则,即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并且专门针对性别歧视进行了规定。

《就业促进擦》中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根据上述法律的相关规定,除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如果用人单位在招聘广告中明确表示“只招收男性”或“只招收女性”,这就构成了就业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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