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实现农业现代化,2004年11月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对国家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当年,中央财政便安排专项补贴资金0.7亿元,在全国66个县展开了农机具购置补贴试点工作,这标志着我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正式拉开帷幕。
可以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的对象主要是: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以及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就是常说的农机专业合作社)。
这其中,只有农机服务组织是属于机构性质的。
那么,农机合作社购买农机补贴幅度相对于个人购买有什么优惠政策吗?在补贴比例上跟个人有什么不同吗?
农机合作社、农民个人在享受补贴政策时,并没有不同,比例也是一样的,25-30%之间,机具不同补贴比例有所不同,在每年制定下发的补贴目中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不会因为购买者的身份而发生改变。
不知大家对当地的农机合作社是否有所了解,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农民带机械入社的,几乎没有农机合作社以单位名义购买农机具供社员使用的,至少小鱼所在地区就是以这样的方式招募社员的。
另外,假如补贴比例不一致,也很容易会被人钻了“空子”,所以没有什么现实意义,反倒不如“一碗水端平”来得更实际!
需要注意的是,农机购置补贴都是以县或区为主体开展相应工作,在具体落实中,享有一定的灵活度,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比如,为促进农机合作社的发展,适当向农机合作组织倾斜,但也是仅限于优先安排补贴。当然,若当地的补贴资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对加入合作社的农民个人来说,还是很有帮助的。
但是,随着中央及各省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投入力度的不断增大,加上农业机械保有量的持续增加,购买意愿下降等因素的影响,这种补贴安排上的优先所带来的优势也差不多消失殆尽了。
所以,农机合作社和农民个人在享受农机补贴政策上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