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杰斯的教育思想
卡尔▪罗杰斯是美国著名心理学家,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他从事心理咨询和治疗的实践与研究,首创非指导性治疗,其诸多理论推动了教育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在教师招聘考试中,多以客观题形式进行考查,需要了解其核心思想与人名的对应。
其教育思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个人本位论
罗杰斯认为,教育目的应以个人价值为中心,应该主要根据个人自身完善和发展的精神需要来制定教育目的和构建教育活动。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发展人的本性和本能,教育目的应当由人的本性和本能的需要来决定。
2.人本主义课程理论
认为课程是要为学生提供一种促使他们自己去学习的情境。他们强调,学校教育要尊重学生的本性和需要。将课程的重点由教材转向个人,主张课程要适合学习者内部和外部的需要,课程内容的选择上贯彻“适切性”原则。
3.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
他认为教育在于促进学生的发展,使他们成为能够适应变化、知道如何学习的自由人。他指出:凡是可以教给别人的知识,相对来说都是无用的;能够影响个体行为的知识,只能是他自己发现并加以同化的知识。
因此,教师的任务不是教学生学习知识,也不是教学生如何学习,而是为学生提供各种学习资源,提供一种学习的气氛,让学生自己决定如何学习。
促进学生学习的关键不在于教师的教学技巧,而在于营造特定的心理气氛。
4.非指导性教学模式
以学生为中心,教师只是学习的促进者,“学生”才是学习的关键。这就是罗杰斯的“学生中心模式”,又称为“非指导性教学模式”,在这种教学模式中,教师最富有意义的角色不是权威,而是“助产士”或“催化剂”。
5.知情统一的教学目标观
罗杰斯的教育理想是“培养知情统一”的完人,即成为“促进变化和学习,培养能够适应变化和知道如何学习的人”。
6.有意义的自由学习观
罗杰斯认为,学生学习主要两种类型,即认知学习和经验学习;学习方式也主要有两种,即无意义学习和有意义学习;认知学习和无意义学习、经验学习和有意义学习是完全一致的。
所谓有意义学习,是一种与每个人各部分经验都融合在一起的学习,是一种个体的行为、态度、个性以及在未来选择行动时发生重大变化的学习。
7.人格自我理论
自我理论是罗杰斯人格心理学的基础和核心。自我理论是从现象场中产生的,在个体的经验或现象中,有一些事物或事件被个体指认为是“我”(I)、“我”(me)、“自己”或者与“我”有关系,这些经验的事物或事件就是自我经验。
这些在个人的现象场中就会慢慢分化出来,成为一个独特的、有内在联系和结构的部分,这就是所谓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