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的文件中写到“原则上,学生就读的专科专业要和报考的本科专业相近。”顾名思义就是原则上是不可以的跨专业的,但是很多学校又没有这样的限定。
专升本跨专业是如何界定的呢?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为大家解答,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可报学院教学管理部门予以认定、处理。
(1)关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升本跨专业的认定
在普通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各大专院校成人教育中,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参加我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段学习,视为同专业专升本 ;劳动经济专业(部分)的专科毕业生经学院教学管理部门认定后,参加 我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段学习, 也可视为同专业专升本。
除以上情况外,凡专科毕业专业名称与参加我院本科段学习的专业名称不同的,原则上视为跨专业专升本。
(2)关于金融学专业、会计学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工商管理专业、财政学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财务管理专升本跨专业的认定
在普通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各大专院校成人教育中,金融学专业、会计学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工商管理专业、财政学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汉语言文学、财务管理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参加我院同名专业本科段学习,视为同专业专升本。
除以上情况外,凡专科毕业专业名称与参加我院本科段学习的专业名称不同的,原则上视为跨专业专升本。传播学专业没有跨专业区分。
(3)关于法学专业专升本跨专业的认定
在普通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各大专院校成人教育中,法学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法专业、国际经济法专业、劳动改造法专业、商法专业、刑事司法专业、法律专业、律师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参加我院法学专业本科段学习,可视为同专业专升本。
除以上所列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参加我院法学专业本科段学习,均视为跨专业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