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管会职责是什么?
2021-03-13

民主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教职工民主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二、对广大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政策及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

三、会同有关方面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召开等各项组织和会务工作。

四、负责联系和组织教代会闭幕后,各代表团和提案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和活动,协助、监督和检查有关部门执行大会的决议和落实大会提案。

五、受理教职工代表和群众的建议和申诉,支持他们行使正当的民主权利,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

六、通过组织民主协商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行之有效的民主管理形式和民主沟通渠道,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沟通学校与教职工的关系,增加相互理解。

七、疏通民主参与的渠道,建立健全教职工参与管理的制度。总结民主管理经验,研讨民主管理工作,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八、配合学校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工作,使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九、做好年终总结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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