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2年教师职称评定新规: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井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河北省2022年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有哪些改变?
(一)考核认定权限更加明确
职称评审认定实行分级管理,认定部门对规定范围的人员进行认定。
1、县属单位申报初级职称由县人社局管理部门认定,中级职称由市人社局职称管理部门认定。
2、市直部门、市属单位申报初级职称由本部门认定,中级职称由市人社局管理部门认定。
3、省直属部门所属单位申报人员初、中级职称由省直部门认定。
4、自主评审单位申报认定初、中级职称由自主评审单位认定。
(二)考核认定条件更加严格
考核认定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层次,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参与认定。
1、大专、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中专毕业后,担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可以申请助理职称。
3、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或者担任员级技术职务满2年,可申请认定助理职称。
4、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满1年,可以申请助理级资格。
5、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个月,可申请初级职称,工作满3年可申请中级职称。
(三)考核认定程序更加完善
申报人员准备资料,交由人社局审核通过后,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时间,公示期无异议后由认定部门向人社局上报备案,生成《河北省职称考核认定表》,下载批复文件,生成电子证书。
不再发放纸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