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接受分批装运的原因?
2021-09-24
《UCP600》中规定以下两种情况不视为分批装运
1,表明经由同一运输工具并经由同次航程运输的数套运输单据在同一次提交时,只要显示相同的目的地,将不视为部分发运,即使运输单据上标明的发运日期不同或装货港、接管地或发运地点不同。
2,含有一份以上快递单据、邮局收据或投邮证明的交单,如果单据看似由同一块地区邮政机构在同一地点和日期加戳或签字并且表明同一目的地,将不视为分批装运
大家都在看
本站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