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伤害分为:
(1)、物体打击:是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主体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是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飞落、挤压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害。
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4)、起重伤害:是指各种超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物体(吊具、吊重物)、打击等造成的伤害。
(5)、触电:包括各种设备、设施的触电,电工作业的触电,雷击等。
(6)、灼烫:是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的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的灼伤)、。
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7)、火灾伤害:包括火灾造成的烧伤和死亡。
(8)、高处坠落:是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害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9)、坍塌:是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沟时的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建筑物坍塌等。
不包括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10)、火药爆炸:是指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贮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11)、化学性爆炸:是指可燃性气体、粉尘等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混合物,接触引爆物体时发生的爆炸事故(包括气体分解、喷雾、爆炸等)、。
(12)、物理性爆炸:包括锅炉爆炸、容器超压爆炸等。(13)、中毒和窒息:包括中毒、缺氧窒息、中毒性窒息。
(14)、其他伤害:是指除上述以外的伤害,如摔、扭、挫、擦等伤害。就机械零件而言,对人产生伤害的因素有:
(1)、形状和表面性能;切割要素、锐边、利角部分、粗糙或过于光滑。
(2)、相对位置:相对运动,运动与静止物的相对距离小。
(3)、质量和稳定性:在重力的影响下可能运动的零部件的位能。(4)、质量、速度和加速度:可控或不可控运动中的零部件的动能。
(5)、机械强度不够:零件、构件的断裂或垮塌。
(6)、弹性元件的位能,在压力或真空下的液体或气体的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