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人员需要核对应收应付吗?
2021-09-02

出纳是不可以对往来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出纳的工作职责:

1、负责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负责工资的结算,员工工资的发放。

2、负责支票,汇票,发票,收据开发和储存管理。

3、负责保管财务章,做好银行帐和现金账。负责报销差旅费的各项工作。

4、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支付业务,做到合法准确,手续完备,单证齐全。

大家都在看
本站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