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挂钩调整
实行双挂钩,长缴多得,多缴多得,体现社会效率。
(1)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
缴费年限(含视同,不含折算)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5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2)和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
企业退休人员:在2019年12月统筹内养老金待遇(不含取暖补贴)的基础上 按1%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2019年12月统筹内养老金待遇(不含职业年金)的基础上 按1%增加。
2、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律增加55元,体现社会公平。
3、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分别向两类特殊人群,再额外倾斜,增加养老金。
(1)高龄人群
按年龄分为6档,按不同标准倾斜。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年满65岁、70岁、75岁、80岁、85岁、90岁的,分别按20元、25元、30元、40元、50元和60元的标准额外增加养老金。
(2)企退军转干部
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的办法,进行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如果养老金水平仍然低于当地企退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一律予以补足至该水平。
河南商报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日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19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
据了解,此次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全省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保持一致;
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文件印发后,各地将抓紧组织实施,7月底前,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陆续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